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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战书主持召开委员长会议 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2月20日至24日举行

栗战书主持召开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六次委员长会议

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2月20日至24日在京举行

11月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六次委员长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新华社记者 李涛 摄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六次委员长会议2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栗战书委员长主持。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12月20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修正草案、反有组织犯罪法草案、湿地保护法草案、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草案、噪声污染防治法草案、种子法修正草案、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工会法修正草案的议案等;审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黑土地保护法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黄河保护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经济工作监督的决定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关于2020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交通运输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公证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消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分别提出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就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等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题等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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