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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体制机制 造就更多科技创新人才

李瑞梅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权的战略资源,科技创新人才更是关乎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走向。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9月在湖南考察时,从全局出发为湖南发展锚定了新坐标、明确了新定位、赋予了新使命,同时为我省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我省近年来人才增速和增幅均比较大,目前拥有科技创新人才200余万人,主要分布在省内各高等院校、研发机构、工业企业等地。我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科技创新人才普遍头衔较多,往往身兼数职,影响了他们在专业方面的钻研、精进、发展;二是过于注重引进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本土科技创新人才力量相对薄弱;三是人才与平台、项目的结合仍然不够紧密。目前各研发机构、工业企业、高等院校在引进科技创新人才时,动辄付之以几十万乃至上百万元“安家费”的现象较多,依托科研项目配套科研经费的较少,客观上助长了科技创新人才与科研项目剥离现象;四是我省与沿海发达省份相比,经济实力仍显薄弱,因此在人才竞争大战中优势不明显,引进高端科技创新人才较为困难。

破解上述问题,造就更多科技创新人才,需要大力创新体制机制——

创新人才发现和培养机制,促进我省科技创新人才数量、质量大幅提升。应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善于发现、注重培养,鼓励现有科技人才队伍奋发进取,充分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制定出台各种优惠政策招人才、引人才,推动更多科技创新人才来湘“落地生根”,同时切实盘活现有科技人才、注重本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使得我省科技创新人才总量不断扩大、整体质量不断提高;建立健全调动科技创新人才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长效机制,用待遇、用感情、用事业留住人才,积极鼓励支持现有人才进修深造;发挥现有科技创新人才的“传帮带”作用,促进科研技术的传承和延续,确保每一项核心技术都拥有精干的研究队伍、后继有人。

创新人才使用和管理机制,使科技创新人才各得其所、才尽其用、不断进步、长足发展。将科研发展需要与人才成长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设置岗位,促进科技创新人才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积极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健全人才使用和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大胆在政策范围内使用人才,让科技创新人才感受到湖南发展的强大活力、看到湖南发展的广阔空间;进一步整合资源、强化保障机制,真心实意为科技人才服务,及时协调破解他们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提升科技创新人才质量的“源动力”;大力发展经济,提高行政效能,为科技创新人才“减负”,让他们摆脱繁杂的日常事务,专心投入科研工作;加强原创技术及应用成果保护,加大对科技创新型小微企业政策支持力度,推出更多类似“柳枝行动”“雏鹰计划”等的孵化平台,引导和帮助科技创新人才不断进步。

创新人才宣传、评价和激励机制,让科技创新人才获得应有的成就感、归属感。改革创新舆论引导方式,加大对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的宣传力度,提高我省科技创新人才的“出镜率”“见报率”“上网率”,让科技“大咖”成为家喻户晓、公众竞相效仿的明星人物,进而营造全社会认可科技人才价值、尊重爱护科技人才、用好用活科技创新人才的浓厚氛围;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坚持把激励人才创新积极性排在人才工作重要位置,破除制约人才工作创新发展的障碍;探索高端、复合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机制,为他们搭建施展才华的平台,实现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允许试错、允许标新立异,不拔苗助长、不急功近利,让科技创新人才在宽松的环境中成长;杜绝学术腐败、净化学术环境,使科技创新人才有广阔的发展渠道和上升空间。

(作者系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省社科院基地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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