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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战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

栗战书在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

人民日报太原11月20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19日在山西太原出席第二十六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并讲话。他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法律保障。

栗战书指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最重大的成果是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要思想,是在党的十八大以来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实践中形成和丰富发展的,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重要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栗战书强调,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在立法工作中都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考虑、来谋划、来推进。一是在立法工作中,首要的是吃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要义,坚持党的领导,准确把握党中央精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立法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以法律来保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动摇。二是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三是紧密结合地方实际,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善于通过“小切口”解决实际问题,可以搞一些“大块头”,也要搞一些“小快灵”,增强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四是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处理好上位法和下位法关系,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既要相互补充、支持,又要协调统一,做到科学完备,确保地方性法规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协调一致、有效衔接。五是坚持急用先行,区分轻重缓急,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的任务谋划立法项目,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六是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推动立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做好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本领。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常委会办公厅、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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