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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通知》(湘组发〔2015〕26号)、《永顺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选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永组通〔2017〕9号)等文件规定及2020年永顺县人事领导小组会议第4次、第5次会议纪要精神,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4名。现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选聘)职位与计划

本次共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4名。详见《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报考公务员职位的需为全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除外);报考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需为本县全额事业单位的管理岗和专技岗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政治过硬,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调整异动后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

3.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遴选(选聘)职(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具体见《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录用公务员岗位未满5年(选调生录用未满2年)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服务期的;

5.管理八级、乡科级副职(含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上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至2020年9月1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告和职(岗)位表要求,选择合适职(岗)位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岗)位。如有取消遴选(选聘)计划的职(岗)位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7日至9月21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工室(行政中心363室)。

(三)报名需提供资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张两寸免冠彩色近照);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4.《公务员登记表》、《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等复印件;

5.符合遴选(选聘)职(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个人在自愿报名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必须由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根据提供的相关资料,由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确定笔试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选聘)资格。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行公告通知)到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本次遴选(选聘)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考试。

2、本次遴选(选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实行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申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报考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本次遴选(选聘)笔试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的开考比例。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或相应核减、取消该岗位遴选(选聘)计划,具体情况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确定后,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备案并及时公示。

五、考察

考察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及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采取复试办法确定考察对象。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职(岗)位,其考察入围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同时,根据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本人的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情况及直系亲属的政治审查,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其遴选(选聘)资格,并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仅进行一次。

六、公示

经审核确定的拟遴选(选聘)人员将在永顺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将会同县纪委监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的成绩必须符合以上限制性规定,递补仅进行一次。

七、试用和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选聘)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或聘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聘)资格,不予办理手续,亦不予递补。

八、有关要求

1.本次公开遴选(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2.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执行,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进行指导,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

3.对违反公开遴选(选聘)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选聘)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和遴选(选聘)单位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5.报考咨询电话:0743—5235731;周晓华17774325583。

6.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职(岗)位计划表》

2.《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遴选(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永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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