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左一)一行深入芙蓉镇河畔社区了解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情况。
红网时刻3月6日讯(永顺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余光龙 通讯员 符玉姣)3月2日,湖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殿勋深入永顺县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湘西州委副书记、宣传部部长廖良辉,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袁新天,永顺县委书记彭军,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谢翔宇等参加调研。
在芙蓉镇河畔社区,李殿勋了解了社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情况,实地查看了社区综合治理和网格化服务管理等工作后,对永顺县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和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
李殿勋指出,永顺县推行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是基层社会治理的创新举措,从源头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充分发挥了群众自治、自我监督、自我管理的综合效能,让社区干部责任更清、动力更足、干群关系更顺、距离更近,值得推广。同时,他强调在推进社会治理创新时,要把握现代社会规律,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改善民生为保障,以群众自治为基础,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重构公共卫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与社会稳定应急体系,重构社会治理新格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包容和谐。
据悉,永顺县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是按照“村(社区)三次、乡镇两次、县里一次”的调解步骤,自下而上逐级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村(社区)三次,即村(社区)干部按照分组包片的原则进行初次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牵头,组织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成员、网格员、驻村辅警进行再次调解;仍调解不成功的,由乡镇驻村(社区)干部牵头,召集村(社区)支两委成员、扶贫工作队员、网格员、驻村(社区)辅警进行第三次调解。乡镇两次,即先由乡镇政法委员牵头,司法所具体负责,综治中心人员、法律顾问参加,进行一次调解;调解不成功的,再由乡镇主要领导召集综治中心、司法所、派出所、法庭、信访办及乡镇有关站所负责人进行二次调解。县里一次,即由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县信访接待中心(县信访局)或县矛盾纠纷调处(指挥)中心(县司法局)召集相关部门或调解组织进行一次联合调解。2019年,永顺县运用矛盾纠纷化解“三二一”工作法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14件,调解成功2179件,调解成功率98.4%。